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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泄漏现场,3起案例学习危化品事故如何防!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11-26     浏览:4668次

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其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危险性大,若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3起典型事故案例,提醒大家安全不是一个人事情。

01
生产使用过程中:压滤作业时遇静电爆炸,致7人死伤!

 

事故案例:

 

 

2020年9月28日14时07分48秒,湖北省天门市楚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42.5万元。

事故原因:

 

楚天生物公司在使用压滤试验机对二硝基蒽醌滤料进行压滤作业时,滤料在压力作用下流动,与聚丙烯纤维滤布摩擦产生静电,能量积聚达到滤料的静电爆发临界值后,引发滤料起火分解,压滤试验机内温度和压力急剧升高,从而导致压滤试验机内的二硝基蒽醌爆炸。

 

处罚结果:

 

楚天生物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鲁某,楚天生物公司生产与技术负责人魏某,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罪,被天门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楚天生物公司法定代表人鲁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02
储存过程中:违法储存危化品自燃,引发特别重大伤亡事故

 

事故案例:

 

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许,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化工园区内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储罐发生爆炸事故,并波及周边16家企业 。

此次事故共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亿元。

事故原因: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直接原因是旧固废库内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爆炸,随后苯罐起火,扩大了态势。

 

处罚结果:

 

 

2020年11月30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所辖响水、射阳、滨海等7个基层人民法院,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大爆炸事故所涉22起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7个被告单位和5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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