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01-01 浏览:1317次
为更好地减少环境污染,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自 2020 年 1 月 1 日零时起,医院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除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外,其它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导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