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作者::test1234 发布时间:2013-10-14 浏览:2642次
桐城市人民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公立医院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桐城市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4名,具体招聘专业、人数、资格条件等见《桐城市人民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取得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8日—11月1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桐城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填写《桐城市人民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若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笔试每科45元标准收取,缴纳笔试考试费45元。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
4、资格审查:审查时,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5、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11月7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凭缴费收据和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和分值:
(1)报考2013013岗位人员:临床医学知识,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
(2)报考2013014岗位人员:针灸推拿临床专业知识,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针灸、推拿相关专业知识。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进入面试对象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入围者如笔试分数并列均进入面试),且考生笔试分数必须达到50分方可确定为面试人选。对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面试,若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分数必须达到60分方可确定为初选人员。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仪表仪态、逻辑思维、言语表达、综合素质、爱岗意识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前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合成
考生考试总成绩依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合成,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初选人员确定:
报考2013013岗位人员: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12人为初选人员,并按专业相符的原则确定9名临床岗位、3名影像岗位。若影像专业入围人员不足,则在临床医学专业考生中按高分优先的原则自愿选择岗位,不愿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2013014岗位人员: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为初选人员。
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按皖人社秘[2011]26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即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六)体检
初选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考生本人。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执行,重点考察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有无违纪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再次进行审核。
在招聘过程中,凡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规定在同报考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以及高等院校毕业生两年内未能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者,不受首聘期限限制,聘用合同自行中止,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聘用、列编、工资标准核定等手续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
聘用人员三年内在本市卫生系统内部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五、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由桐城市公立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市医管会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必须做到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