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的公告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04-24 浏览:10876次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招投标采购质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注重业绩、资信优良的遴选原则,遴选壹家招标代理机构。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桐城市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2、招 标 人:桐城市人民医院
3、项目代理服务范围:采购服务类别包括:工程类(基建、信息工程)、医疗设备、服务等类。招标代理机构将为桐城市人民医院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主要有: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投标人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评标报告、定标、编写招标总结等活动,并承担评审等一切费用。
4、服务期:有效期为1+1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招标代理经营范围;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分网(安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来在代理政府采购过程中无违法违规情形,没有受到监管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通报;
4、须在桐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代理机构的义务
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坚持公正、科学、诚信的工作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讲求专业信誉,对相关社会责任负责,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管理要求。
2、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根据医院提供的招标要求及时、高效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采购程序进行操作,优选合格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的重要事宜,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与院方沟通协商。
3、招标代理机构应对采购活动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会影响采购工作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严禁以任何方式泄漏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活动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4、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在项目完成后整理全套文件及资料,并装订成册,以供采购人存档。
5、代理机构应为医院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拒绝医院委派的代理任务。
6、建立代理机构退出机制,对招标质量不好,效率不高,服务意识淡漠,医院满意度不高的代理机构,医院有权中止协议。
四、遴选方法:
1、参与遴选的代理机构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的二级及以上代理医院政府采购项目业绩证明(提供招标公告的网页截图或中标通知书、购销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参选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院方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2、按代理医院政府采购业绩数量排名前三名入选。
3、为防止恶意竞争,提升服务能力,医院委派的代理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最低收费为每个项目3000元计费(最低收费)。超出3000元,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报出下浮费率,最终确定中标人。设第一中标侯选人、第二中标侯选人。
四、遴选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 5月7日14:30。
报名地点:桐城市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中会议室。
五、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相关资质证明;
5、单位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6、报价表。
以上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概不退还)。
六、履约保证金:
入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须缴纳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必须在签订合同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到医院指定账户(收款人名称:安徽省桐城市人民医院;开户银行:桐城建行广场支行;账号:34001686103053001309) 。合同期满且无违约情况下15个日历天内无息退还。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合同期内各种代理项目均按本遴选文件中约定价格结算(由中标人支付)。
八、合作期限:
本次遴选有效期为1+1年。一年期间内,招标代理公司无违规、无违纪、无违法等行为且招标代理服务良好,续签1年。
桐城市人民医院
2020年 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