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人民医院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04-05 浏览:3545次
根据《桐城市人民医院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和《桐城市人民医院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考生实际情况,经桐城市人民医院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本次招聘中的历届毕业生先行考察体检,合格者将根据《公告》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现就考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具体见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网页《桐城市人民医院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历届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由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桐城市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根据考察对象的多少成立一至若干个考察小组,每个考察小组需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其成员应由政治素质高、业务精、工作扎实、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
三、考察标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细的组织考察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
(二)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
(三)受到开除党、团籍处分的,在高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四)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五)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六)组织或者参与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七)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八)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九)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十四)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
(十五)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
(十六)有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察方法和程序
考察采取走访和函调的方式进行。
1、历届毕业生和有原工作单位的考察对象:主要向原用人单位党组织、当地人社部门和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和社居委(村委会)了解情况,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2、考察中,考察小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被考察对象的相关档案材料,档案不在本市的,考察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从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将档案统一调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存档。
3、考察结束后,考察小组应提交考察组成员署名的(个人签名,不得打印)考察书面报告,对被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提出考察意见。
五、上报考察需要提供的材料
1、原用人单位或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鉴定材料;
2、居住地(或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居住地(或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考察组的书面考察报告。
6、考察对象在调取或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时,需要市卫健委人教科出具调档函的,请及时联系人教科。
六、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考察材料收集。从
第二阶段:考察材料审查。
第三阶段:调查走访核实。根据考察材料审查情况,确定核实对象,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走访调查取证。
第四阶段:考察公示体检通告。考察合格人员,将根据《公告》及时公布体检名单和体检时间。
附1:历届生考察人员名单【点击下载】(64 KB)
附2:考察须知【点击下载】(24.5 KB)
附3:考察简明登记表【点击下载】(44.5 KB)
附联系方式:桐城市卫健委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0556—6136602)
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