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桐城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06-04 浏览:3637次
为公立医院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桐城市人民医院、中医院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本市卫生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6月21日 ,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见《2013年度桐城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填写《2013年桐城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以及应届毕业生到2013年9月1日前未能提供学历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考试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笔试每科45元标准收取,缴纳笔试考试费90元。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
4、资格审查:审查时,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报名截止后,确认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将该岗位招录计划数作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7月1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凭缴费收据和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7月2日
上午9:00——11:30 《医学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50分,主要内容:组织胚胎学、解剖学、生理学、免疫学、诊断学、药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相关专业知识》50分,主要内容:按各岗位不同要求所需专业医学知识。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和公布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入围者如笔试分数并列均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仪表仪态、逻辑思维、言语表达、综合素质、爱岗意识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前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其中市中医院的岗位只笔试和面试,不进行操作考试。若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分数必须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初选人员。
3、操作考试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报考人员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20%的加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操作考试人选(最后一名入围者如出现加权分并列均参加操作考试)。若操作考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操作考试分数必须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初选人员。
(2)操作考试内容:病历书写及操作技能,成绩满分100分。
(3)操作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操作考试前按规定缴纳费用(80元/人)。
五、成绩合成
将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操作考试成绩按6:2:2的比例合成。公式为: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20%+操作考试×20%,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中医院的成绩合成是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7:3的比例合成。公式为: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初选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按皖人社秘[2011]26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即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对学历相同的应届毕业生出现同分情况的,则以考试中的专业课得分高者优先,若上述几种情形均相同,亦按此规定决定取舍。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考生本人。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执行,重点考察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有无违纪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再次进行审核。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以及高等院校毕业生两年内未能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者,不受首聘期限限制,聘用合同自行中止,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聘用、列编、工资标准核定等手续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
聘用人员三年内在本市卫生系统内部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九、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初选人员的办法处理,递补只进行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之前);
4、拟聘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内不领取聘用通知书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工作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市人社局的组织指导和市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具体负责实施,市医管会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必须做到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 0556-6197009 桐城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0556-6203391-8077 桐城市中医院人事科
0556-6139631 桐城市卫生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56-6136609 桐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56-6134001 桐城市监察局信访举报中心
附件:1、2013年度桐城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http://www.aqpta.com/uploadfiles/afx/1363105648.xls
2、2013年桐城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http://www.aqpta.com/uploadfiles/afx/1363105659.doc
桐城市公立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