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党规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01-10 浏览:4470次
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有关文件,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党内互评。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
(4)组织考察。支委会(党支部书记)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肯定的好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事实在,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照规定妥善处置。